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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年09月06日 09:08 

各实验室建设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616)、《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函〔2026444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表共包括7个基表和1个综表。基表一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填报。各实验室建设单位填报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有50万元以上03类(仪器仪表)大型设备的还需填报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

二、统计时间

各报表统计时间均为2025-2026学年(202591日至2026831日)。

三、填表要求

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专业性较强,请各单位认真工作,确保所报信息真实有效,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和连续性,同时要做好数据的整理归档工作。

2.填表之前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附件2,或登录http://202.4.130.200:81查看),认真审核数据,并和上学年数据进行比较,发现异常数据一定要反复核实,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完整。

3.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附件3)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表中“学校代码”、“实验室编号”由国资处统一填写。

四、材料报送

各实验室建设单位请于2026920日前将纸质版报表1份,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填表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勤业楼B501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魏国良,电话:13523333996

邮箱:gzc@aynu.edu.cn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附件各类报表样表及填报说明

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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