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安师采购-2024-44(磋商)
2.项目名称:安阳师范学院弦歌大道及明园校区2024年、2025年冬季供暖运行管理及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60000元/24个月
最高限价:960000元/24个月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一 |
安阳师范学院弦歌大道及明园校区2024年、2025年冬季供暖运行管理及维修项目 |
960000元/24个月 |
960000元/24个月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安阳师范学院弦歌大道及明园校区2024年、2025年冬季供暖运行管理及维修项目的运行管理及维修范围:弦歌大道及明园校区(含竹园、菊园学生公寓)所有集中供暖设施设备及其附属配件的维修维护及更换(包含换热站内设备)。包含管道破路挖沟维修、阀门管道管件维修更换、暖气片更换维修等。乙方所有维修材料必须与原材料一致,维修质量须由甲方认证通过,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乙方配合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后营社区居委会和杜官屯社区居委会做好菊园竹园学生宿舍区的供暖维修维护工作,主要是做好原有管道、暖气片的维修维护工作。
5.2最高限价说明:最高限价=人工费+材料及维修费
5.2.1人工费限价:(54万/供暖季10个月)=运行管理人员≥6人,维修工人≥12人;
非供暖季:维修人员1人;
5.2.2材料及维修费限价:(42万/供暖季10个月):弦歌大道及明园校区(含竹园、菊园学生公寓)所有集中供暖设施设备及其附属配件的维修维护及更换(包含换热站内设备)。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5服务地点:安阳师范学院指定地点
5.6供暖维保维修期限:共24个月;采取“1+1”模式,即首签合同期限为12个月,服务期满后,依据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经考核合格的,续签下12个月合同,否则合同予以终止。
5.7服务方式:成交人应根据学校指定的位置、服务方式等具体要求服务上门。
5.8包段划分:1个
5.9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委托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在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标的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6.磋商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压力管道安装【含改造维修】)或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压力容器)。
7.磋商供应商应承诺具有检测、修复地下管网漏点的能力并且在2024年供暖季开始前将漏点彻底修复;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9日8:00 至 2024年9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为远程报名。
3.购买磋商文件提供材料:报名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报名登记表(盖章)+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支付费用截图(切勿个人支付)。发送至邮箱147192191@qq.com,邮件中需要注明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地址,磋商文件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缴纳账号:371903102310201
缴纳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安阳师范学院勤业楼A515开标室,逾期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9月29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安阳师范学院勤业楼A515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师范学院》校园网、《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实行中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磋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磋商小组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
3.在该磋商有效期内,成交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等对磋商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4.经核实,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5.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6.因磋商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磋商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安阳师范学院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安阳师范学院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方式:0372- 3300550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
联系人:翟向阳 姚刚
联系方式:0371-65366157 56058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翟向阳姚刚
联系方式:0371-65366157 /135592671856
文件购记表
采购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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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年月日 |
公司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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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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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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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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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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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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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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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包意向(一旦填写不准更改) |
包段 一□二□三□四□五 □ |
参与方式 |
□独立 |
承诺书 |
我公司承诺已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此表,无提供虚假材料,承诺在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相关采购需求、评审细则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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