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16年5月,下设综合科、设备科、家具科、房产科、实验室管理科、货物招标科、工程招标科七个科室,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招投标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及信息上报;
2)负责固定资产账目管理,组织固定资产清查及报废;
3)负责学校公共会议室管理;
4)负责实验室建设及教学科研办公仪器设备购置;
5)负责教学科研办公家具配置;
6)负责学校公有房产管理及调配;
7)负责学校实验室管理;
8)负责学校招投标管理工作